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224/8/1f0ov.html

〈快訊〉涉高捷圖利罪 陳哲男2審無罪定讞

更新日期:2009/02/24 21:17

涉及高捷案,被控收受華磐公司招待機票出國,遭起訴圖利罪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,二審判決無罪!

由於高分院沒有在收到判決書的10天內上訴,全案已經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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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一條小小新聞

當初媒體名嘴對陳哲男的大大撻伐.全面圍剿...到如今的一條小小新聞帶過真是強烈對比

當初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應該認定陳哲男有罪吧...當年的涂醒哲舔耳案也是如此

媒體常常未審先判.製造輿論行成人們既有印象...

然後就開始自己當柯南對事件為所欲為的判定

台灣這方面的環境已經糟糕到無事非了

難道法律沒法約束嗎?

...我都忘了我們的法律在媒體面前都自動當起沒骨變形蟲

投其所好

一沒媒體關注又關起門來胡亂來

上下交相賊

每個人都要小心.不要被莫名其妙的事掃到

不然實在太划不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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