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224/8/1f0ov.html
〈快訊〉涉高捷圖利罪 陳哲男2審無罪定讞
更新日期:
2009/02/24 21:17
涉及高捷案,被控收受華磐公司招待機票出國,遭起訴圖利罪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,二審判決無罪!
由於高分院沒有在收到判決書的10天內上訴,全案已經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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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一條小小新聞
當初媒體名嘴對陳哲男的大大撻伐.全面圍剿...到如今的一條小小新聞帶過真是強烈對比
當初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應該認定陳哲男有罪吧...當年的涂醒哲舔耳案也是如此
媒體常常未審先判.製造輿論行成人們既有印象...
然後就開始自己當柯南對事件為所欲為的判定
台灣這方面的環境已經糟糕到無事非了
難道法律沒法約束嗎?
...我都忘了我們的法律在媒體面前都自動當起沒骨變形蟲
投其所好
一沒媒體關注又關起門來胡亂來
上下交相賊
每個人都要小心.不要被莫名其妙的事掃到
不然實在太划不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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